本網訊:庫車市法院為落實新疆高院、地區中院關于疫情防控與審判執行兩不誤,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新疆移動微法院、電話、短信、微信等“非接觸式”辦案模式,成功辦結一起企業間的執行案件,為企業復工復產保駕護航。2020年2月26日,庫車市法院執行法官在利用新疆移動微法院開展執行工作時,發現該院正在執行的新疆天河運輸公司與新疆紫光永利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為兩家企業,便給雙方打電話,了解企業生產經營、復工復產情況、案件履行情況,申請人接到電話后表示該企業目前準備復工復產,但缺少流動資金,希望法院盡快將案款執行到位;執行法官又及時給被執行人打電話,了解到被執行人因疫情,生產經營較為困難,缺少資金,且該企業目前也準備復工復產,但賬戶被法院凍結,生產經營受到一定限制,無力支付執行案款。在此情況下,執行法官便通過電話、微信多次與雙方企業做工作,最終被執行人新疆紫光永利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同意以該公司的物資抵償申請人的執行款,而申請人也剛好需要被執行人抵償的物資。最后執行法官通過微信、電話與雙方通過多次調解溝通,最終雙方對以物抵債的單價、噸數、交付時間、地點等細節達成一致意見,并通過微信確認了《執行和解協議書》,達成執行和解。當日,執行法官與雙方企業負責人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前提下,在法院簽署了《書面執行和解協議書》,同時執行法官將被執行人的賬戶一并解封。簽完字后,雙方激動地說:“謝謝法官,案件能及時達成和解,我們企業也能及時復工復產了,真是解決了我們的燃眉之急呀!”
在全國疫情防控的緊急關頭,庫車市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做到疫情防控與審判執行兩手抓、兩不誤,充分運用“新疆移動微法院”等信息化辦公辦案平臺,引導當事人通過網上立案、訴訟、調解,最大限度地方便當事人和律師參與訴訟,更好的構建起非常時期“非接觸式”訴訟服務模式,為廣大群眾提供便捷服務。
單位:庫車市人民法院 冀俊齊
責任編輯:小葉